论教会牧养团队的核心特质——合一与权柄
Theological Paper
《合一与权柄》
论教会牧养团队的核心特质
从圣经、历史与改革宗神学看牧养团队的建立与运作
教会牧养团队的「合一」与「权柄」本不是张力,而是互为支撑的双重特质——没有权柄的合一只能靠关系与好感,而没有合一的权柄就会趋近辖制和专断。本文论证:(1)合一与权柄同源于三一神:父、子、圣灵是合一而有次序的,牧养团队的结构正是这一奥秘的映照;(2)圣经提供了二者并行的典范——民数记中神设立七十长老与摩西同担重任,主耶稣设立十二人「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」,使徒行传十五章的耶路撒冷会议更是合一与权柄同时运作的范本,而马太福音十八章把「捆绑释放」的权柄与「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」的应许放在同一段经文中;(3)历史见证了这一点:早期教会的长老团合议制、居普良论合一的神学、日内瓦的牧职团与教会法庭,都说明健康的牧养是集体的而非个人的。本文最后提出牧养团队建立合一、行使权柄的具体建议。
关键词: 牧养团队;合一;属灵权柄;长老团;教会治理;议会;劝惩。
一、问题的提出
1.1 一个常被割裂的题目
论到教会的牧养团队,有两个词几乎无法回避:合一、权柄。有两种错误的倾向。
一种倾向是只强调合一,不重视权柄。这种团队单强调彼此相爱、彼此包容,遇有分歧便以「不要伤了和气」为由搁置;没有人愿意承担判断的责任,也没有人愿意执行已经议定的决定。这样的团队表面和睦,实则软弱——它无法在关键时刻或关键问题上说「不」,也无法在方向偏差时把人拉回来。久而久之,合一成了回避问题的借口。
另一种倾向是只强调权柄,不提及合一。团队中一人独大,其余成员不需要阐明看法,决定完全不必商量,异议被视为不顺服。这样的团队表面上有效率,实则脆弱——它失去了团队存在的意义,也失去了多人同工所能提供的多重印证。本文要说明的是:在圣经所设立的牧养团队里,二者是同一件事的两面。
1.2 本文的论点与结构
本文的核心论点是:合一与权柄是教会牧养团队互为支撑的双重特质——合一使权柄有公信力,权柄使合一有骨。具体论证分四部分:第二章论二者的关系(为何必须并提);第三章梳理圣经根据;第四章回顾历史见证;第五章提出今日实践的建议;第六章总结。
二、合一与权柄:为何必须并提
2.1 合一使权柄可信
牧养团队的权柄之所以不同于个人的专断,正在于它是集体的——是多位牧者和长老共同分辨、共同承担的。
主耶稣说:「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。因为无论在哪里,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,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。」(太 18:19–20)这句话所应许的同在,是给「两三个人」的——是给团队的。换言之,团队的合一(同心合意)祈求(为神的国与义),就带来“成全。”这种团队合一所带来的成全,正是这个团队有神权柄的彰显。
2.2 权柄使合一有骨
真正的合一不是「没有分歧」,而是分歧被处理、结论被执行。使徒行传十五章的耶路撒冷会议提到:会中有「大大的纷争辩论」(徒 15:7),但会议最终作出了决议,并「差遣他们同保罗、巴拿巴往安提阿去」传达(徒 15:22)。这个决议是有约束力的(或权柄的)——各教会「经过各城,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」(徒 16:4)。
可见,合一若要持久,就必须有权柄来收束和执行。没有权柄的团队,每一次分歧都可能成为分裂的起点。
2.3 同源于三一神
合一与权柄之所以必须并提,最深的根据在于它们同源于三一神。
主在离世前的祷告中说:「使他们都合而为一。正如你父在我里面,我在你里面,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……你所赐给我的荣耀,我已赐给他们,使他们合而为一,像我们合而为一。」(约 17:21–22)这里的合一,是照着三一神的合一——不是整齐划一,而是位格有别,而生命相通。
而三一神同时也是有次序的:子不凭自己说话,乃照父所吩咐的(约 12:49);圣灵不凭自己说话,乃是要荣耀子(约 16:13–14)。合一而有次序——这正是牧养团队应当映照的样式。它应当像三一神那样:多位格、一生命;有次序、不相争。
归纳起来:合一与权柄不是牧养团队的两项可选配置,而是它的双重特质。二者同源于三一神,也同指向基督的身体。
三、圣经根据
3.1 旧约:权柄的分担与同心的见证
摩西独自审理百姓的争讼,疲于奔命。岳父叶忒罗的建议被神认可:从百姓中拣选敬畏神、诚实无妄的人,分层设立管理者(出 18:21)。神又对摩西说:「你从以色列的长老中招聚七十个人……他们就和你同当这管百姓的重任,免得你独自担当。」(民 11:16–17)
这里有两重意义。其一,牧养的担子是团队性的——神不要一个人独自担当。其二,这担子需要被分担,而不是被独占——摩西把权柄分出去,自己并未因此受损。
与这一制度相配的,是争战中的同心:「摩西何时举手,以色列人就得胜;何时垂手,亚玛力人就得胜。但摩西的手发沉,他们就搬石头来,放在他以下,他就坐在上面。亚伦与户珥扶着他的手,一个在这边,一个在那边,他的手就稳住,直到日落的时候。」(出 17:11–12)一个人的手举不起来,两个人扶着就能稳住——这是同工最生动的图画。
3.2 新约:基督的祷告与耶路撒冷会议
而主离世前最长的祷告,正是为合一:「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,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,使他们都合而为一。」(约 17:20–21)这不是一句可有可无的祝愿,而是主的托付——教会的合一,是主在信他之人身上的心意。
使徒行传十五章的耶路撒冷会议,是牧养团队运作最完整的范例。会议的过程是这样的:先有「大大的纷争辩论」(15:7)——分歧被公开摆出;接着彼得起来陈述神在外邦人中的作为(15:7–11);然后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所行的神迹奇事(15:12);最后雅各根据先知书作出判断(15:13–21)。会议的结论以一句话概括:「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……」(15:28)
这短短一章里,合一的要素与权柄的要素一应俱全:
- 合一:多方发言、彼此聆听、共同寻求;
- 权柄:会议有决断权,作出的条规需被各教会遵守(16:4);
- 依据:不是多数票,而是「圣灵和我们定意」——权柄服在圣经与圣灵之下;
- 结果:教会得坚固,人数天天加增(16:5)。
值得注意的是,会议的决议并非人人满意——法利赛教门的人曾坚持外邦人必须受割礼(15:5),但会议并未因此和稀泥,而是作出了明确的判断。真正的合一,容得下分享与聆听,也完全下的了决断。
保罗论教会为「一个身体」,这是合一:「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:既然蒙召,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。凡事谦虚、温柔、忍耐,用爱心互相宽容,用和平彼此联络,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。身体只有一个,圣灵只有一个……一主,一信,一洗,一神。」(弗 4:1–5)
主说:「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」(18:18)——这是权柄,注意「你们」是复数。合而为一是主给团队的吩咐,与此同时,也将权柄赐给了团队,。
四、历史见证
4.1 早期教会:长老团的合议制
新约教会的牧养,从一开始就是复数的:「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」(徒 14:23,原文为复数);保罗吩咐提多「在各城设立长老」(多 1:5)。教会史上,这个复数体被称为长老团(presbyterion)。
伊格那丢在约公元 107 年写道:「你们都要跟随你们的主教……也要跟随长老团,如同使徒一样。」(《致士每拿人书》第 8 章)在他眼中,长老团不是附属机构,而是使徒职分的延续,因为牧养不应是一个人的事。
居普良的语境是应对分裂,因此语气极重。但其中有一个原则值得我们留意:合一不是可选项,而是教会之所以为教会的一部分。他自己也在同一篇里说:「主啊,当他要劝门徒同心合意、彼此和睦时,曾说: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……可见所赐的是给同心合意祷告的人。」(第 12 章)
4.3 宗教改革:日内瓦的牧职团与教会法庭
宗教改革并没有取消牧养团队,反而把它制度化。
1541 年,加尔文为日内瓦起草《教会法规》,设立四种职分:牧师(宣讲圣道、施行圣礼)、教师(教导纯正教义)、长老(由市议会选出的平信徒,监督信徒品行)、执事(照顾贫穷与病人)。其中与本文最相关的,是两个合议机构:
- 牧职团(Company of Pastors):每周聚会一次,确保牧师之间教义上的一致,并审核新牧师的申请;
- 教会法庭(Consistory):由长老与牧师共同组成,处理劝惩与丑闻。
这两个机构的设计意味深长。牧职团的职责是教义上的一致——这正是「合一」;教会法庭的职责是施行劝惩——这正是「权柄」。而两者都不是由一个人主持:牧职团是牧师之间的同侪团,教会法庭是牧师与长老的合议。改革宗传统对牧养团队的理解,从来是集体的。
4.4 信条的定论
《威斯敏斯特信条》第 31 章开宗明义:「为着教会更好的治理和进一步的造就,应当有这样的集会,通常称为总会或议会。」(31.1)信条随后指出,这类议会「以服事的职分(ministerially)判断信仰的争辩和良心的问题……所定的决议若合乎神的道,就应当以敬畏和顺服的心领受,不仅因为合乎神的道,也因为这些决议是带着权柄作出的,是神在他的道中所设立的制度」(31.3)。
这段话把合一与权柄同时讲清楚了:议会既是众人商议(合一),其决议又带着权柄(权柄)——而权柄的正当性,恰恰在于它「合乎神的道」。
《比利时信条》第 31 条同样规定:「神的道的事奉者、长老和执事,应当藉教会合法的选举,在祷告和良好秩序中被选立。……神的道的事奉者,无论在什么地方,都同有相等的权柄,因为他们都是耶稣基督的仆人,他是独一的大主教,是教会独一的元首。」(《比利时信条》第 31 条)
4.5 反面教训
历史从两面都留下警告。
一面是为权柄牺牲合一:教阶制度把牧职变成上下支配,最终形成教皇制度——权柄凌驾于合一之上,也凌驾于话语之上。
另一面是为合一牺牲权柄:一些群体以「彼此相爱」为名取消一切实质性的判断,结果是教义松动、纪律废弛,教会渐渐失去见证。
两者殊途同归:当合一与权柄被取舍,教会就同时失去了两者。
五、今日实践的建议
5.1 建立合一的四件事
其一,共同的福音。 合一的根基不是性格相投,而是同一位主、同一个福音。牧养团队若在福音上不一致,任何关系技巧都无法弥补。
其二,同一套真理标准。 团队应当明确:我们以什么为判断的依据?——答案是圣经,以及合乎圣经的信仰告白。有共同的准绳,分歧才有被处理的基础。
其三,神的同在。 主设立门徒是「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」(可 3:14)。牧养团队需要固定的、不为处理事务而设的相聚——一起祷告、一起读经、一起吃饭。没有同在一处的时间,就没有真正的合一。
其四,冲突的正面处理。 合一不等于没有分歧。分歧应当被摆到桌面上,按着真理分辨,然后作出决定。把分歧压下去,只是把分裂延后。
5.2 行使权柄的四条原则
其一,权柄是集体的。 重大的判断应当由团队共同作出,而不是由一人决定。这不是效率的损失,而是权柄可信度的来源。
其二,权柄服在话语之下。 加尔文说得很清楚:圣经所赋予的权柄「不是给那人本身,而是给那职分,更确切说,是给那话语的服事」(《基督教要义》第四卷第八章第)。团队的决议若要人顺服,就必须先能说明它「合乎神的道」。
其三,权柄带着问责。 有权柄的人也要被问责。保罗规定:「控告长老的呈子,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。」(提前 5:19)团队中人人都在同一套程序之下。
其四,权柄有界限。 权柄管的是「是否为神的国而做」,不是「怎么做才合我的意」。在目的与真理上把关,在方法上放手——这是团队能够长久同工的关键。
5.3 一个提醒:次序不是等级
最后要提醒的是:牧养团队中的次序,不等于世俗的等级。
主耶稣说:「你们知道,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,治理他们……只是在你们中间,不是这样。你们中间,谁愿为大,就必作你们的用人。」(可 10:42–43)团队中或许有召集人、有主要教导的、有负责治理的,但这些分工不是地位的差别。在一个健康的牧养团队里,最有属灵分量的人,往往是最肯服事、最肯认错、最肯为别人留地步的那一位。
六、结论
本文的论证可归结为三点。
其一,合一与权柄是牧养团队的双重特质。 它们不是彼此拉扯的两极,而是同一件事的两面:合一使权柄可信,权柄使合一有骨。拆开任何一样,剩下的都不是牧养团队应有的样子。
其二,二者的根据在于三一神。 父、子、圣灵是合一而有次序的——多位格、一生命,有次序、不相争。牧养团队的结构,正是这一奥秘在地上的映照。也正因如此,马太福音十八章把「捆绑释放」的权柄与「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」的应许,放在同一段话里。
其三,健康牧养的本质是「集体的」。 从民数记的七十长老,到主所设立的十二人;从早期教会的长老团,到日内瓦的牧职团与教会法庭——圣经与历史一致地表明:牧养不是一个人的事。一个人可以很有恩赐,但唯有团队能同时承载合一与权柄。
教会的元首只有一位,就是基督。牧养团队的一切合一,是为着彰显他;一切权柄,是从他领受的。当团队同心合意地服在他的话语之下时,合一就不是软弱,权柄也不是专断——而是群羊得牧养、教会得建造的凭据。
附录一:主要参考文献
一、圣经(和合本)
二、信条与要理问答
- 《比利时信条》(Belgic Confession, 1561),第 30 条「论教会的治理」、第 31 条「论教会的职分」。
- 《威斯敏斯特信条》(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, 1647),第 30 章「论教会的劝惩」、第 31 章「论总会与议会」。
三、古代教会文献
- 克莱门特(Clement of Rome),《致哥林多人书》(1 Clement),约 96 年,第 44 章。
- 伊格那丢(Ignatius of Antioch),《致士每拿人书》(Epistle to the Smyrnaeans),约 107 年,第 8 章。
- 居普良(Cyprian of Carthage),《论教会合一》(De Ecclesiae Catholicae Unitate),约 251 年,第 5–6、12 章。
四、神学著作
- 加尔文(John Calvin),《基督教要义》(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, 1559),第四卷第八章「论教会的权柄」。
- 加尔文,《教会法规》(Ecclesiastical Ordinances, 1541)——日内瓦牧职团与教会法庭的设立。
五、现代研究(可选补充)
- Mark Dever, Nine Marks of a Healthy Church (Crossway, 4th ed., 2021).
- Timothy Witmer, The Shepherd Leader: Achieving Effective Shepherding in Your Church (P&R, 2010).
- Jerram Barrs, The Heart of Evangelism (Crossway, 2001) — 论同工团队与肢体配搭。
附录二:经文索引
| 经文 | 用途 |
|---|---|
| 出 17:8–13 | 亚伦与户珥扶住摩西的手——同工的图画 |
| 出 18:13–26 | 叶忒罗建议分层设立管理者——权柄可分担 |
| 民 11:16–17 | 神设立七十长老与摩西同担重任 |
| 太 18:15–20 | 权柄给「你们」,同在给「两三个人」——合一与权柄同段 |
| 可 3:14 | 「设立十二个人,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」——合一在先 |
| 可 10:42–45 | 属灵权柄是服事,不是辖制 |
| 约 12:49 | 子不凭自己说话——三一神中的次序 |
| 约 16:13–14 | 圣灵荣耀子——三一神中的次序 |
| 约 17:20–23 | 主为教会合一祷告——合一照着三一神的合一 |
| 徒 14:23 | 在各教会选立长老(复数)——长老团 |
| 徒 15:1–29 | 耶路撒冷会议——合一与权柄同时运作的范本 |
| 徒 16:4–5 | 会议条规被各教会遵守——决议的约束力 |
| 林前 12:12–27 | 一个身体,许多肢体 |
| 弗 4:1–6 | 七个「一」——合一的根基 |
| 弗 4:11–16 | 基督赐下职分,为要成全圣徒、建立身体 |
| 提前 5:19 | 控告长老须有见证——权柄亦受问责 |
| 多 1:5 | 各城设立长老(复数) |
| 彼前 5:1–5 | 牧养群羊,「不是辖制」;众人「彼此顺服」 |
全 文 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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